天津市西青医院停车场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天津市西青医院停车场经营权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供应商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从2021年09月30日09时30分起至2021年10月12日16时00分在获取方式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文件可售出。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由赵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