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我们将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ZJZC[2021]013号
2.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新能源公交车(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动词 (verb的缩写)项目概述:
序列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
简要规格说明▲预算金额(最高价)(万元)
标段1: 3辆6.5m级新能源客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56万元。
2标段二:4辆8米级新能源客车,244万元,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不及物动词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以及“信用中国网”()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曝光台”曝光的供应商,自响应截止之日起三年内,属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在资格审查中不予通过。
5.具体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八。公告期:本项目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09: 30(北京时间)
X.开标时间:2021年7月7日09: 30(北京时间)
11.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第1项:人民币叁万元整。
第2项:人民币40,000.00元整(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09: 30前。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