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郑州市嵩山医院屋面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郑州市嵩山医院
1.投标条件
郑州市嵩山医院屋面防水等本次招标项目已获得资助。受郑州市嵩山医院委托,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述和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嵩山医院屋面防水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工人路
2.3采购范围:屋面防水、二层楼改造加固、灾后土地复垦、排水系统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持续时间:15天。
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
1标:屋面防水工程;
二标段:二层楼改造加固工程;
第三标段:灾后土地复垦及排水系统工程;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第一标段的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二标段的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承包资质(结构加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第三标段的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目前无在建工程,在本项目招标期间不得更换(承诺无其他在建工程,格式自拟);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提供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的书面承诺(自我承诺、自格式);
3.5.2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经查询有相关不良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5.3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自我承诺、自我格式);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无标段划分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股权变动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收集竞争性咨询文件的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被许可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成功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意味着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提交咨询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提交咨询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咨询文件;
5.2咨询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咨询文件。
6.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咨询响应文件,买方不予接受。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