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受托对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交货地点: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2.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招标人要求配送
3. 合同履行期限:自招标人与供应商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服务期届满前,如合同结算总价达到本项目总预算价420万元,合同自然终止。如服务期届满,合同结算总价尚未达到本项目总预算价420万元,在服务期届满后,合同自行终止。
4. 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日常需要量配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以及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5. 拦标价:420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为企业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3. 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
联系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