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进气系统、加温系统、试验台架、排气系统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产品运至招标方现场为止,共计12个月。 3. 交货地点:哈尔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4. 招标范围:进气系统、加温系统、试验台架,数量各一套。
投标方需承担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现场调试以及对招标方的培训。关于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 投标人具有完好的管理体系,须提供通过IS09001体系认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投标人应是拟投标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财务要求:无。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招标所述设备或相关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物项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或中标通知节复印件。
信誉要求: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请参阅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联系人:苏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11日16时00分。 2.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六、其他事项
1. 招标条件: - 项目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进气系统、加温系统、试验台架、排气系统。 - 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产品运至招标方现场为止,共计12个月。 - 交货地点:哈尔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 招标范围:进气系统、加温系统、试验台架,数量各一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上述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4. 本次招标不换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联系人: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