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中心检验科分子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3-12-15 260
核心提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湘潭中心医院检验科分子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工期:60日历天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5600元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含网址、查询日期(为邀请公告发布之后)。(1)缴纳

关于湘潭中心医院检验科分子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根据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湘潭中心医院检验科分子实验室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湘潭中心医院检验科分子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期:60日历天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56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4.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含网址、查询日期(为邀请公告发布之后)。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初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要求配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请投标申请人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以磋商公告要求为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15:00。

2.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15:00。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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