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Xi安区仙城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辽源市Xi安区仙城社区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4项目地点:辽源市Xi区仙城社区
2.5计划工期: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1月10日完成,工期58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标准。
2.7投标限价:人民币9035965元整(小写:9035965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是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以上,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乙级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投标人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
3.5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工商部门出具或盖章的工商档案查询证明,并须注明其股份构成)。
3.6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并将该网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果查询后有行贿人——犯罪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本项目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进入吉尔吉斯斯坦的企业应在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进行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冀监管[2015]50号、冀监管[2016]30号、冀监管[2018]12号、冀监管[2019]11号、冀监管[2019]28号、冀监办[2019]82号);
吉尔吉斯斯坦境内企业承接项目的,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冀监管[2015]50号、冀监管[2018]12号)。
四。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 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提交资料,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证书、安全评价证书原件(本省企业需附吉林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系统下载的电子证书; 外省企业需附项目负责人安全评估B证) 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投标文件的价格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如果有效报名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招标。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09: 30。
5.3每个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一致时,该投标报价应视为无效。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