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国欣•向荣广场营销中心和样板间软装饰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国欣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发布【公示】国欣•向荣广场营销中心和样板间软装饰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长沙国欣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招标人对国欣•向荣广场营销中心和样板间软装饰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简介
国欣•向荣广场营销中心及样板间软装招标,设计面积1138㎡,其中1F营销中心445.35㎡(不含代理办、财务室),2F深度洽谈区146.3㎡(不含经理办、开放,2F办公区)㎡,4F样板间356.6㎡,4F看房通道189.75㎡。
2.2 项目名称:国欣•向荣广场营销中心和样板间软装饰采购及安装工程
2.3 项目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天鹅大道与秀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国欣•向荣广场营销中心及样板间(不含1F、2F各办公区及财务室)的纺织物品、活动家具、沙盘、上空主吊灯、吧台吊灯、装饰灯具、家电和饰品饰画、地毯、摆饰等物件的设计、采购、安装和摆放等。最终实际施工清单以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范围和清单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
总价24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控制价范围内报价。各区域具体面积如下:
1F售楼部:445.35㎡ 2F售楼部-洽谈区:146.3㎡ A2户型样板房:104.7㎡ B1户型样板房:140.1㎡ B2户型样板房:111.84㎡ F看房通道:189.75㎡ 合计:1138㎡
2.6 工期
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7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条款的约定,以及现行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验收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涉及有关环保要求,应进行专项检测达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有类似(营销中心/办公场地设计或软装)的项目业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承诺履行《民法典》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4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09日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召开开标会议时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