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纪委监察委员会
通报4起违规吃喝问题
为切实抓好省纪委监察局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个严禁”的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现将湘潭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吃喝问题通报如下:
01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昭潭派出所副所长周志明违规接受吃喝问题。2020年7月5日,受战友邀请,周志明在湘乡市某公司食堂吃饭,接受对方要求,接受高档香烟。2021年4月,周志明被给予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02
江璐医院院长陈生普和医院医保办原主任任违规接待。2017年至2019年,陈生普先后批准刘桦收受医院财务违规接待相关人员款项共计11.54万元。陈生普、刘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刘桦被免职;2020年10月,陈生普被给予警告处分。
03
湘潭县两湖中学校长周伟、副校长兼食堂管事吴海军违规接受宴请和公务接待。2019年下半年,周伟、吴海军违规接受该校食堂供应商宴请,期间周伟接受供应商高档香烟。2018年至2020年,梁湖中学违规从食堂套取8655元,冲抵部分公务接待费用和烟酒违规支出。周伟和吴海军仍有其他违规行为。2021年4月,周伟、吴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予以退还。
04
昭山和平小学原执行校长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1月,李违规宴请有关部门领导,期间喝高档白酒、发高档香烟,并在公款账户报销。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李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予以退还。
邵阳报告5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今后执纪更严的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洞口县委二级调研员杨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贵重礼品和消费卡问题。2016年至2019年,时任洞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杨连续4年违规收受他人以拜年名义给予的烟、酒、购物卡等礼金,共计折合人民币2.6万元。2021年4月,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新宁县原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中心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2014年至2016年,新宁县原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单位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中心通过违规收取关闭小企业信息费、增加大型企业服务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26.8万元,并将“小金库”资金用于违规发放补贴等支出。时任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云友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个人违规领取补贴8000元。徐云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徐云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月, 徐云友被辞退了。
03
原邵东县委宣传部违规接待媒体工作人员,发放下乡补贴。2017年8月至9月,邵东县委宣传部原外宣办违规接待媒体工作人员,违规向媒体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15万元。时任外宣办主任的曾晓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曾晓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曾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邵阳县小溪市党委委员、副县长李庚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2月,李庚红违规收受某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800元。李庚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李庚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5
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向临时工发放补贴。2016年至2019年,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质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按要求及时清退5名临时工,违规发放临时工工资共计241508元。时任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吴,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5名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2021年2月,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郴州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营造节日氛围,现将郴州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资兴市CPPCC公司原党组成员、副董事长王立军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经查,王立军在担任资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共计收受人民币10.86万元,其中8.76万元为党的十八大后收受。此外,王立军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王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程序,免去其资兴市CPPCC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02
嘉禾县民政局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7月至2017年3月,嘉禾县民政局以祭扫、开会、检查等名义,多次绕道,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时任民政局局长的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胡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其违纪所得予以没收。
03
宜章县瑶岗仙镇政府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经查,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瑶岗仙镇政府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总金额超过11600元。时任瑶岗仙镇党委书记黄琦、瑶岗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洛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1月,黄琦和洛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04
汝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张士平等4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客吃饭问题。经查,2020年6月,汝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副科级干部袁亚英,种植管理股股长曹耀春,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袁,在该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20年10月,张士平、袁亚英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耀春、袁均受到政府警告处分;收非法餐。
湘西州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01
吉首市交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杨洪波在担任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及项目业主红包、烟酒等礼金,总价值29.3万元;2017年,杨洪波安排人员从单位私人“小金库”中支出19.7万元,对吉首市某饭店顶楼进行整体装修,并作为单位指定接待场所组织违规吃喝;杨洪波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杨洪波被开除党籍,他的退休福利也被取消。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02
龙山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殿臣等人组织违规公款吃喝。2020年9月16日,龙山县教体局一行到长沙出差。彭殿臣安排下属购买高档白酒。晚饭时,彭殿臣在长沙某饭店组织违规吃喝。事后,彭殿臣安排人员以虚开住宿发票的方式在单位报销餐费1920元。2021年5月,彭殿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03
凤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陈永贵、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文立、工作人员郑云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0年4月,陈永贵、李文和郑云峰三次接受宴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陈永贵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陈永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郑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古丈县交通综合执法局四级局长洪波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洪波调任古丈县新城建设指挥部任工程部负责人期间,违规使用公司公务加油卡49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10500元。洪波在组织调查前主动交代了问题,并上交了违纪所得。2020年12月,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