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1.投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服务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1项目名称: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服务商采购。
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2采购内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邀请招标的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集中配送(目前有260种)。
3.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投入使用,服务期为2年。
3.4服务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4.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4.3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够依法生产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无重大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无欺诈和违法违纪行为。
4.4投标人应具备中药配方颗粒在河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4.5投标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中药配方颗粒应满足我院需求,根据医院采购计划提供品种、规格、数量,并在72小时内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4.6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廉洁自律承诺书。
4.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 以及严重违法的政府采购失信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后,网站信息的任何变更将不再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人应查询并打印本单位的信用信息, 并加盖打印件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使之成为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5: 00至17: 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注册时应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加盖公章的《河南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自律承诺书》以及“4。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上所有资料均应提供有效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副本必须清晰完整。投标人应对变更、延期等相关文件进行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申请工作人员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5: 00至17: 30(北京时间)。
5.3每套投标文件价格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15: 30。
6.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