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私行业务营销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条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私行业务营销宣传品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私人银行月份营销宣传品的供货及配送服务。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3. 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 1 无人机 2 平衡车 3 除螨仪 4 电磁炉 5 电饭煲 6 手环 7 无线麦克风 8 扫拖地机器人 9 空气净化器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境内的法人。
3.2 资格要求:
(1) 具有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3) 投标人须取得所有供货产品的品牌或原厂授权,本项目仅接受二级授权以内的授权经销代理或品牌原厂参加(品牌原厂或上级经销代理与下级经销代理同时参与的情况将接受上级单位参与)。
(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具备近3年(2018年10月1日起至今)内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营销品采购服务案例至少1例。
3.4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2日到2021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 请购人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所有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支付凭证复印件Email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若购标人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 报名材料:
1) 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的有效原件。
3) 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6) 近3年(2018年10月1日起至今)内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营销品采购服务案例证明,含签章页面的合同或客户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3) 请购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