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信息■石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中心供氧专业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石林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石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搬迁及新项目中心供氧专业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堂本海都[2018]2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2建设地点:石林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石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将新建供氧专业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氧系统、管道系统、吸引系统、管道系统工程、设备带及配套电气工程、寻呼对讲系统、口腔科吸引系统、管道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呼叫系统。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清单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3)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工业管道GC3及以上)及以上;(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⑤医疗中心供氧系统和医疗中心吸引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过年检)和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过年检);
3.5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最近三年未发生欺诈投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当地政府或国家部委实施市场准入禁令;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进行投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不含临时)。施工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原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需本人签字)、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投标文件的价格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不可退款。本招标文件不允许邮购。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标底会。
5.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4: 00。
5.3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3: 30至14: 00时提交投标文件。
5.4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