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高品质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2023-11-23 610
核心提示: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及配送中心区域内的货场理货、司磅、调度生产组织、现场安全环保、消防、防疫、运输管理、成组、工艺指导、苫布修补等生产管理业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外包项目。招=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一、招标条

招=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及配送中心区域内的货场理货、司磅、调度生产组织、现场安全环保、消防、防疫、运输管理、成组、工艺指导、苫布修补等生产管理业务。本项目将承担上述相关内容业务外包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的业务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天津港劳务中心审核,获得港口操作业务承发包市场准入资格; 3、具备(2018年1月1日至今)港口货场业务外包相关类似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结算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10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投标人可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联系人: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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