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洋湖生态区(基础)建设项目EPC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人:张家口上谷桑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桑洋湖生态区(基础)建设项目EPC一期,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为桑洋湖生态区(基础)建设项目EPC一期,招标编号为htzb202108。项目投资约200000万元,位于张家口宣化区,东至京包铁路、北接滨河新城、西至洋河水库西岸,南至洋河水库排水渠南岸,包括洋河水库周边约20平方公里范围。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项目施工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2 项目经理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gppd.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5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应为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即可)、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2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按照4.1条款提交合格资料的投标人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对以上材料的审核通过不代表该单位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后审。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