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期学生公寓,18-22#及配套三期学生食堂项目比选公告

   2023-11-22 230
核心提示:托管单位需要配备项目建设审批、工程设计等项目建设阶段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项目招标、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提供承诺书)。(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项目单位名义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7)组织工程验收,负责竣工结算,协助编制工程财务决算,整体做好竣工验收和向项目单位移交的准备工作。2.4比较和选择的范围(托管单位的责任):(1)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和优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及政府报批。根据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

【报名】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杨校区二期学生公寓(18-22号)及配套三期学生食堂项目比选公告

1.比较和选择条件

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期学生公寓(18-22号)及配套的三期学生食堂项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21]42号文件和海南省国资委琼国改[2021]147号文件批准。候选人为海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代管进行比选。

2.项目概述和比较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2.2项目建设规模:8.85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700日历天。

2.4比较和选择的范围(托管单位的责任):

(1)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和优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及政府报批;根据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选择本项目的承包商,其中项目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项目单位共同选择并与选定的项目监理单位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签订三方合同,代管单位负责与其他承包商签订合同,并报项目单位备案,管理和督促承包商履行合同;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2) 承担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环保、安全、投资等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依法组织的检查评估,并负责整改落实。(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项目单位名义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根据合同要求,协助完成征地拆迁、三座电厂及管道搬迁改造等前期工作。(4)编制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并报项目单位批准。(5)按照有关规定, 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中提出重大设计变更和预算调整建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审批和调整程序办理审批手续。(6)落实企业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活动,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候选人或者潜在候选人;对比较选拔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要严肃处理,涉及监督对象的违法行为要移交纪委监委,涉及候选人与候选人相互勾结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加强合同管理, 并同时配合住建部门实行实名制登记人员信息管理,确保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按合同约定上岗。(7)组织工程验收,负责竣工结算,协助编制工程财务决算,整体做好竣工验收和向项目单位移交的准备工作;竣工记录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8)负责工程档案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9)负责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工程维护的各项管理事务,其中缺陷责任期内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缺陷责任期外费用由责任方(用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与建设、施工等承包商一起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十)认真实施代管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工作机制,加强代管项目廉政建设。(十一)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5本项目代管控制率为:项目审批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项目预算总投资的0.7%。

3.候选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本次比较要求候选人具备:(1)海南省国资委琼国资管[2021]147号文件推荐的企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满足政府投资社会基础设施项目需要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提供承诺书)。(3)人员要求。拥有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资信能力、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托管项目的需要。(5)管理要求。托管单位需要配备项目建设审批、工程设计等项目建设阶段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项目招标、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比较不接受联合体的参与。

3.3与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可能影响比较的公正性,可以不参加比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比选,否则相关比选无效。

3.4考生(房地产开发资质单位除外)应持有《海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手册》或《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处罚人、关注人名单中不包含考生。

3.6信誉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候选人提交对比文件截止之日止,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限制期内,候选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对比注册和对比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3日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注册时,你要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要加盖公章。

4.2.每套对比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选举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5.提交选举文件

5.1.选举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选举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4日15: 00。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选举文件,比候选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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