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泉塘子中学米面油、蔬菜等食材供应及配送招标投资金额:162.0万元
受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泉塘子中学的委托,对其米面油、蔬菜等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泉塘子中学米面油、蔬菜等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
3、服务期限:三年
二、采购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包号包名称项目预算1食堂所需的米面油类、蔬菜类等物资供应及配送54万元/年,三年合计:162万元整,按实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招标范围:学校食堂所需的米面油类、蔬菜类等物资供应及配送。
2、质量要求:所供的学校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供应期间质量标准均按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1. 服务期限:三年。
2. 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配送响应要求:采购人提前一天提供采购清单,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及时配送。
4.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按月按实结算,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费用,付款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是是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提供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有质量投诉情况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水果、鲜肉除外);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说明。
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5.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止,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
5.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获取)、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