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2021年选择校园食堂经营单位招标公告

   2023-11-16 360
核心提示:2.5质量标准和要求:(1)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管理规定,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2.3招标范围: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2021年公开招标选择校园食堂经营单位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为在校寄宿生提供餐饮服务(不提供回族餐),营业时间为早、中、晚三餐。6.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2021年选择校园食堂经营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人: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

1、投标条件

2021年,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选定校园食堂运营单位,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在,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2021年选择校园食堂管理单位;

2.2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310号);

2.3招标范围: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学2021年公开招标选择校园食堂经营单位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为在校寄宿生提供餐饮服务(不提供回族餐),营业时间为早、中、晚三餐。

(2)食堂面积789㎡,水、电餐桌、餐椅等配套设施齐全,食堂炊具、水、电、日常设备设施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人管理,福利、保险、人员培训、体检、伤残、疾病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当在经营场所范围内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中标人应进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各环节的经营成本、直接和间接成本、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料)的采购成本,为学校师生提供健康、营养、安全卫生、品种丰富、美味实惠的餐饮服务。

2.4服务期:一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年合同到期前,学校会对中标人前一服务期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5质量标准和要求:(1)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管理规定,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2)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等。遵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规。业主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3)中标人应本着“服务师生、维护资本”的原则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制度建设和员工培训;落实“明厨亮灶”的相关要求;实施6T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进行人事管理,规范经营服务活动。

(4)中标人由学校考核。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购方将立即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接受相应处罚;

(5)中标人应根据学校要求,实时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注意消防检查等安全隐患。

(6)服务场所的场所、食堂设备设施、耗材及附属建筑的水、电、气费用由交易单位承担;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投资和改造。

(7)中标人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或转租。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8)所有餐饮食品价格由学校审核,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9)根据《学校食品安全、营养与卫生管理规定》,学校一般不设食堂。确需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避免销售高盐、高糖、高脂肪的食品。

2.6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3.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3.3具有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质;

3.4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男性年龄在5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岁以下。其中,项目负责人、主厨须具有中国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职业等级为中级(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

3.5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前三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起)未发生欺诈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未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目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6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有幸中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和社会信誉,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每名贫困学生减免1-3元;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考试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 00至11: 30,下午13: 30至17: 00(北京时间),持(1)公司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2每套投标文件的价格为600元人民币(RMB-RMB),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4: 00。

6.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6.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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