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供应商招标项目

   2023-11-16 160
核心提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要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供应商招标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微(监yu、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021年度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人:郑州市郑东

2021年度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供应商招标项目。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供应商招标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服务期限:1年,采购人有权根据履约评价情况终止或续签(最多续签2次即2年)。

4.招标控制价:采购折扣百分率100%,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5.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及内容: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针对救援大队汽车维修服务等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要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微(监yu、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3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

2021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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