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每年电商促销旺季,产品都会比平时便宜。很多消费者都会在这个时候下一个心仪已久的商品订单,然后等待快递。但是一个多月没收到订单怎么办?我们来看看北京消费者季先生的经历。
5月下旬,部分电商促销活动已经开始。北京的季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第三方卖家处买了一罐咖啡。当时的促销价格是112元,另外还有三个赠品。这款咖啡没有促销的时候价格在150元左右。
过了一段时间,季先生没有收到快递。根据订单进度显示,由于道路资源的影响,您的订单交付时间可能会延迟。于是季老爷就下了命令。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7月2日,季先生的快递还是没有收到。此时,同一款咖啡的促销价格已经涨到130.5元,无促销价格为145元。纪先生怀疑商家可能是因为促销期间商品价格低而延迟发货,于是向电商平台投诉。
投诉一周后,7月8日上午,订单进度显示开始快递,两小时后完成发货,但显示的收货地址竟然是安徽省滁州市新安镇某小区。买家纪先生的收货地址明明是北京。纪先生很生气,商家这样做是为了自己完成订单。他拨通了订单信息上留下的投诉电话。
快递公司电话录音:您好,欢迎致电大云快递。我查到你的快递显示在安徽来安县公司,已经签收了。你收到你的包裹了吗?
消费者:我在北京快递下单了,还没收到。
快递公司电话录音:你买的咖啡送不到,为什么不申请退款?
纪先生再次就此事与商家客服沟通。商家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可以申请退款或者继续等待重新发货。纪先生表示不会取消订单,要求继续发货,并就此事再次向电商平台客服投诉。
消费者:我今天早上突然说已经下单了,但是还没有签收,也没有确认收货。为什么会这样?
电商平台客服:对,商家还有问题,我会继续帮你追查。
电商平台客服表示会与商家沟通,并迅速将结果反馈给季先生。
消费者:那他现在是怎么告诉你怎么处理这个单子的?
电商平台客服:他说的是等快递送到你手里。如果用的时间太长,建议你先退款。我不想把我的感觉发给你。
消费者:他说什么时候可以给我发货?
电商平台客服:12月连货都送不到。我不能接受。我记得他说预产期是2022年12月31日。
消费者:那就按程序来。作为一个在你的商城经营的商家,你现在打算怎么做?
电商平台客服:我们会直接为您提交争议表格,仲裁专员介入,开始为您处理。
在电商平台客服人员的多次催促和相关人员的介入下,纪先生终于在下单近两个月后的7月19日收到了自己的快递。
吉吉先生问电商平台客服。商家一直以各种理由回避发货。为什么现在突然收到快递?对商家是有惩罚机制的,所以商家最后还是发货了。
【快递延误】法院判决网购商家不发货,构成欺诈。
商家长期不发货,被投诉后虚假发货。最后在电商平台的介入下,我通过快递下单,收到快递已经两个月了。这种会议真的很烦。商家的类似行为是否涉嫌对消费者的欺诈?我们来看一个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例。
2020年的一个早晨,家住北京的李先生站在手机前,收集了所有优惠券,满怀期待地点击了支付按钮。某电商平台某商家支付总价1800多元。给家人买了茶几和抽屉柜。价格比没有优惠的时候还便宜,接近500元。客服承诺11月底发货。然而,在等待了几个星期后,他没有找到任何关于产品交付的信息。咨询商家后,商家客服称工厂生产孔有问题,无法发货。在随后的磋商中,他再次承诺12月底前发货。然后在12月下旬,
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骞法官:于是消费者再次询问商家,客服告诉消费者,因为冬天来了,政府对家具厂家有相应的要求,环保检查的要求导致停产,所以整个发货时间延迟,消费者还需要等待。
消费者李先生称,商家再次承诺1月底发货,1月底又说3月初发货,但还是没有发货。在这个过程中,商家一直没有主动联系消费者,消费者在最后承诺的发货时间一直在联系商家催促商家。4月1日,商家突然通知他购买的茶几已经停产,但李先生发现商家在另一个电商平台仍在销售这款茶几。面对屡次失约和商家欺骗,忍无可忍的李先生开始向电商平台客服投诉,但投诉后,商家“
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骞法官: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后,商家联系消费者,告知原订单需要退款。消费者也更加愤怒。
商家不买差价链接拒绝发货的行为彻底激怒了李先生,李先生一气之下将商家告上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成立后,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交付义务。商家称因洞位错误、环保检查等原因需要延迟发货,但未提交任何证据。
北京互联网法院张倩法官:所以我们最终认定商家无正当理由延迟发货,以虚假理由让消费者等待,最终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认定涉案订单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支持了消费者李先生三倍赔付的诉讼请求。赔偿李先生5480余元。
【快递延迟】商家因丢钱或库存不足不发货。
商家诚信经营。既然消费者已经在促销期间下单购买商品,为什么商家还不发货?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表示,在电商促销过程中,商品促销力度越大,商家享受的平台优惠和支持力度就越大。这时,个别商家可能会通过打折、优惠券等方式增加店铺和商品的曝光率,吸引顾客。但商家不要盲目考虑增加曝光度,还要仔细考虑自身的备货能力、配送能力和交易成本承受能力。消费者一旦下单,就意味着买卖合同已经订立。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商家是由于主观因素还是其他因素不愿意交付货物,除非存在法律上的合同无效或终止的情形,
如果商家的行为比较恶劣,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消费者要求,增加对消费者所受损害的赔偿。额外赔偿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额外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果遇到商家不发货的情况,首先要主动与商家沟通,保留相关证据。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曾志梅:在沟通过程中,手机和电脑网页都可以保存当时沟通过程的截图作为证据。
因为商品的一些优惠信息在促销结束后会消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可以将当时的交易价格和商品信息截图或拍照保存凭证。此外,法官提醒,淘宝、JD.COM等电商平台也会保留交易快照,记录并保存商品销售那一刻的信息,也可以从电商平台调取,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消费者也可以在向电商平台投诉时录音取证。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比较贵,或者因为之前和商家有过冲突,法官建议消费者录个视频,打开包装保存证据。
如果与商家沟通并向电商平台投诉后仍不能解决问题,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当然,如果最终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去法院进行相应的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