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智慧教学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07 440
核心提示:3.3信用查询:根据《政府间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间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上,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境内无政府间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间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1、投标条件受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委托,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昆明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智慧教学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

1、投标条件

受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委托,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智能化教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智慧教学项目

主要包括模块或应用程序。

一、智慧课堂系统服务

二,精准教学服务

三、英语听说模拟考试系统服务

第四,其他服务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配置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注:①★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必须根据需求整体投标。

②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服务为:智能课堂系统软件服务和精准教学系统软件服务。提供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计为一个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③本地化服务:投标人或核心产品制造商必须在昆明设有分公司/子公司、售后服务点或授权服务站。如有分子公司,请提供:在昆明注册的分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售后服务点或授权服务站,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条款不作为拒绝投标的条款,而是作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依据和评分条件之一。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2.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2.4 ★使用寿命:项目采用“分批交付,分批服务”的模式,核心产品提供三年服务。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清单和技术要求”。

2.5 ★服务要求:

2.5.1.中标人应提供一名服务人员提供校园服务;

2.5.2.提供服务期内的季度服务运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当季业务使用情况、业务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5.3.服务期内每学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智慧教室等系统应用环境无异常。

2.6培训服务:

(1)培训费:中标人负责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免费产品培训。

(2)培训需求:根据学校师生服务覆盖范围开展相关产品培训,根据学校实际安排提供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包括集中培训、产品培训、课题小组培训、一对一培训。

(3)培训内容包括:软硬件设备功能介绍、实践演示、产品应用指导等。

2.7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合同中约定服务相关的软硬件到达采购方所在地时状态良好,数量和功能参数满足采购要求。

(2)合同约定服务相关软硬件配套设备安装部署到位,软件平台完成开户和使用培训;

(3)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现场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名单包括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

(4)其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程验收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遵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8年至今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对于最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之日到投标之时的财务报表。

3.2.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承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纳税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

3.2.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测试等服务的投标人。

3.3信用查询:根据《政府间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间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上,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境内无政府间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间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中标后,禁止中标人转包(自行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发售(获取)时间及: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 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信息: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上述资料以供检查,资料不全者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3文件费:¥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1年5月12日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09:30。

联系人: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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