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幼儿园营房综合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招标人:国防科技大学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工程名称:一园幼儿园营房综合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一号园幼儿园内。
3.项目概况:总投资259万元。招标控制价2307769620元。
3.1一号园幼儿园营房综合改造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器材的采购、制造、运输、施工和安装。主要内容如下:
(1)新建消防泵房及泵房内设备、配电、照明、报警安装工程,安装室外消防泵房至幼儿园的喷淋管,安装幼儿园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屋顶消防稳压泵。
(2)幼儿园三楼墙体拆除、墙体施工、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
3.2整个工程保修期内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期间的垃圾清运、场地清理、消防、装修设施交付时的场地恢复;培训甲方人员、工程验收和售后服务;提供竣工图、相关说明材料、用户手册、操作规程等工程施工档案。
3.3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合格。
5.谈判范围:新建消防泵房及泵房内设备、配电、照明、报警安装工程,安装室外消防泵房至幼儿园的喷淋管,安装幼儿园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屋顶消防稳压泵。幼儿园三楼拆墙、建墙、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
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过程承包,包括承包、材料、工期、质量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7.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为60天。
8.保修要求:工程整体保修两年,屋面防水工程保修五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免费维修保养。保修期外出现服务故障,只支付维修材料费,材料费由甲方根据投标报价支付。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二、要约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至开标时,供应商已成立不少于3年,且为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4.该项目被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成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该单位公章。
(六)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
5.要约人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效在湘施工登记证明,或已根据湘建[2015]190号文件规定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布其基本信息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最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他人委托的代理协议及最近三个月的缴费证明(收据复印件),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证明原件。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每个岗位的人员要求如下:
根据《湖南省建设项目部及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2015〕57号),本工程建设项目部至少配备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工程师1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乙级安全评价证书,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
(3)施工员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4)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C证),无在建工程;
(5)质量工程师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质量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要约人应提供建设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未在建的证明或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官方网站及查询结果,并对真实性负责。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第20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报价人应保证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评标时应提供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交易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极端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换人员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报业主批准。
9.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建筑消防工程和1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履约可以由包含上述履约内容的一份履约合同组成,也可以由两份履约合同组成)
10.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无欺诈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
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入围法”。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动词 (verb的缩写)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自本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与采购人联系报名。
(1)发布时间:采购项目公告发布至发布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08: 30-12: 00,14: 30-17: 00)(北京时间)。
(二)销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股东或投资者信息;
7.企业资质证书;
8.联合体协议(如有);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
(4)谈判文件价格:400元/份,售后不退。
不及物动词提交响应文件
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09: 00。
6.2如果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报价人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第5.1条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七。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21年6月3日09: 00。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