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东湖高新区豹澥还建区域污水系统治理工

   2023-11-05 760
核心提示: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2.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东湖高新区区域污水系统处理工程(EPC)一期工程,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包括基坑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施工管理及专项工作(包括:工程检验和试验、工程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质保消除、临时设施及工程相关手续)设计范围基于代建协议委托的工作,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完成项目的所有设计服务和技术支持。其他人1.投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一期工程东湖高新区区域污水系统处理工程(EPC)已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与

东湖高新区金钱豹区域污水系统处理工程(EPC)一期工程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一、投标条件

东湖高新区区域污水系统处理项目(EPC)一期工程已获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由财政资金资助。招标人为武汉三峡光谷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1)疏通三条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总长约1.3km;(2)局部市政污水管道整体更换,总长约200m;约400m2涉及修复有关的路面;(3)5处管道坍塌抢修点的处理;(4)改造雨污混合接头12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之一:

(001)东湖高新区金钱豹建设的区域污水系统处理工程(EPC)一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和能力要求(001东湖高新区金钱豹改造区域污水系统处理工程(EPC)一期工程):见“七。其他"详见本标书;

这个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集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至2021年11月10日17时;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稿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00;

不及物动词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00;

七。其他人

1.投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一期工程东湖高新区区域污水系统处理工程(EPC)已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与水湖局审批,招标人为武汉三峡光谷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2.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东湖高新区区域污水系统处理工程(EPC)一期工程,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包括基坑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施工管理及专项工作(包括:工程检验和试验、工程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质保消除、临时设施及工程相关手续)

设计范围

基于代建协议委托的工作,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完成项目的所有设计服务和技术支持。

2.1.2设备和材料采购范围

项目施工范围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施工范围

(1)疏通市政道路污水管道3条,总长约1.3km;(2)局部市政污水管道整体更换,总长约200m;约400m2涉及修复有关的路面;(3)5处管道坍塌抢修点的处理;(4)改造雨污混合接头12处。

其他

1)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与特种设备相关的许可文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节能验收、规划验收、施工等相关协调工作;

2)配合环保、通讯、消防、水土保持环评、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验收。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90日历天,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在设计方案批准后7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任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质、业绩要求、人员要求等。,并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履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3)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6个月的连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如有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再就业合同)。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1)联合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牵头负责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联合其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和分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主持和协调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工作;

(4)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见“IV。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本招标书中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2招标文件只有电子版,价格为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请电话联系投标人,索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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