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发光字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1-004117-GXJT 项目名称:发光字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施工 预算金额:340万元 最高限价:290万元 采购需求:发光字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施工一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所有标识牌的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有效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报名的分标)购买: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副本复印件;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时00分00秒 2. 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标段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