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4.2万元,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本项目为流量调压撬及调压箱的供货、运输等。范围包括:
1. 投标人资格要求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获准制造内容包含“燃气调压装置”相关内容),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获准制造内容包含“燃气调压装置A级”相关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获准制造内容包含“燃气调压装置”相关内容),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获准制造内容包含“燃气调压装置A级”相关内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 联系人:刘工
六、开标时间
1.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及抚顺市行政区划内)
2.2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小流量调压撬及调压箱的供货、运输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及抚顺市行政区划内)
2.5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根据招标人需求及订货单发货,随需随供。
八、招标条件
1.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及抚顺市行政区划内)
2.2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小流量调压撬及调压箱的供货、运输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及抚顺市行政区划内)
2.5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根据招标人需求及订货单发货,随需随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