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广告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长春市。
2.2 招标范围:广告宣传品设计印刷、布放。
2.3 服务期:二年。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入围家数:最多入围5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