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1日讯(记者刘佳)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黑龙江某生物科技公司,大庆兴华园区,偷排生产废水。
7月11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庆市兴华园区黑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违规排放生产废水。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后,初步判断该案可能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或移送行政拘留,立即配合当地公安部门,要求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共同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该公司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车间有两个污水收集池,均储存生产废水。两个集水箱的水箱相连,两个排水软管通过阀门相连。两条软管同时伸向附近的地下水井,地面有明显的排水痕迹。现场执法人员打开阀门,生产废水通过软管排出,并伴有强烈的刺鼻气味。
通过对收集池和地下井中储存的水进行同源监测,确认地下井中存在生产废水。
7月18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利用暗管逃避监管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对地下水井水环境进行环境修复。检验合格后才能生产。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一步处理。同时,该案依据《大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该案符合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条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伊春市大青山县朗乡某石墨碳素制品厂设置暗管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案。
5月25日,伊春市大青山生态环境局会同伊春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对大青山县朗乡某石墨碳素制品厂(以下简称“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内有大量硫酸,废水池中有生产废水。工厂未建设安装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有暗管,从废水池接至厂内渗井。
经查询发现,该厂在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于3月底开工建设,5月5日开始生产。截至5月25日,它已经生产了16天,每天排放约6吨废水。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大气,生产废水不经处理通过地下管道排入厂区内的渗井,通过渗井流入西南岔河。
经第三方监测,工厂排放的生产废水中含有铬。伊春市大青山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为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依据《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该企业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哈尔滨某水处理公司因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排放水污染物。
6月10日,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哈尔滨市双城区某给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15年通过环评验收,2019年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已开始生产运营。预处理室的旋流沉砂池出现故障,设备没有使用,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行。入口旋流沉砂池的非正常运行或停运直接影响曝气池和二沉池的污水处理效果,影响污泥活性。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水出口进行了现场抽样检查。虽然检查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但该公司在入口旋流沉淀池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后,未向上级部门报告,也未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通过现场检查和深入调查,该公司主观认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
双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违法问题后,于6月1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在7月1日前修复旋流沉淀池设备,并保证处理设施正常使用。6月17日,双城市生态环境局认定该公司“涉嫌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非正常排放水污染物”,并立案调查。7月2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再次检查,发现进水预处理室进水旋流沉砂池设备未维护,污水处理设施仍不能正常运行,设备处于停用状态。在此之前,该公司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旋风沉砂池的报告, 且其法人拒绝配合调查,在双城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期间不能积极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牡丹江某企业暗管排放重金属废水案例。
根据经验,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个黑色造纸小作坊。经查,柴河镇林兴路某厂房有重大嫌疑。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打开工厂大门,发现锅炉温热,车间有少量积水,搅浆机有剩余纸浆,工人逃逸,生产废水通过医院北侧的排水井排出,竖井壁上有残留的黄色纸浆。根据上述情况,判断黑造纸车间有生产迹象。
经查,该加工点租赁了位于柴河镇林兴路的厂房,实际经营者为高某梅。5月28日起,加工厂开始生产黄色烧纸祭祀,无任何经营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厂区排水井和管道排入牡丹江,无任何污染设施。
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立即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对加工点的造纸机、三个配电箱、生产锅炉进行了查封。封存期30天,8月19日至9月17日。8月20日,该案根据《行政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移送黑龙江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行政拘留。
七台河市金一燃气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
3月26日,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七台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北兴农场五队的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高新生态园金一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调取了企业在线监测站的焦炉污染源自动监控历史数据。数据显示,焦炉烟尘浓度为119.5mg/m3,超标排放标准2.98倍。
经现场核查,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经查,超标原因是该企业焦炉炭化室燃烧产生的烟尘通过开裂的隔墙进入燃烧室,烟尘通过燃烧室进入烟道,导致焦炉烟囱排放的烟尘超标。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达到排放标准,并处罚款3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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