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品供应商采购公告-招标
招标人: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亚中院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
采购预算:120万元/年,本次招标不采用金额报价。
采购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要求。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服务期: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质要求:本项目拟执行的扶持中小企业(含扶持监理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3.1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必须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0日(拨备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含北京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方法:携带公司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
价格: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时间:2021年9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
动词 (verb的缩写)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