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某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咸宁某公司委托,拟组织食堂副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编号、名称、目的、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性质。
1.项目编号:2021-XNGQFSP-10
2.项目名称:食堂副食集中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30万元左右。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得为外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督和测试服务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经销商,必须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提交的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合格的动物检疫证明材料;
6、近六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8.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质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具体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00(北京时间)。
2.如何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您需要携带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以下复印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2)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经销商,必须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提供报名开始时间后的网页截图)。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单位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在3个工作日内。如果提交现金或私人账户转账,投标无效。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开标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2.递交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由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