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南市南部山区刘埠街李家塘河陶科水库至李陶路桥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投资金额:29.92万元。
1.投标条件
济南市南部山区六部街李家塘河陶科水库至李陶路桥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河道清淤疏浚1036m;新建挡土墙1047m,886m维护挡土墙;30米用于支流保护;新建桥梁4座,排水涵洞3座,挡水堰4座,新建防洪道路515米。
李家塘河陶科水库至六部街道李陶路桥段地质勘察、设计及相关后期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为投标。
设计招标:济南市南部山区刘埠街李家塘河陶科水库至李陶路桥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投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设计及相关后期服务工作。
资格项目:
1.资格证书;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电汇提供了证明或担保;5.固定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及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合同的相应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未通过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凡被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被水利部或项目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其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或被有关部门联合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2凡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与招标人或其直属水行政主管部门有人事、财务、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市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7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4.8本次招标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9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评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价格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