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看守所、看守所食品采购项目“报名”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项目名称:弥勒看守所及看守所食品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万元):123.7134
1.5最高限价(万元):123.7134
1.6采购需求:弥勒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品物资采购(具体数量和规格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合同履行期:按合同约定。
1.8本项目(编号)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到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银行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提供成立不到三个月以来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或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督、测试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得在“信用中国”(Credit China)网站上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hina gom Procurement Network)网站上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查询并保存截图。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具体资质要求:无。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采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在领取咨询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取得咨询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价格(人民币):800.00/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4: 30。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