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奖2000元!“魅力武江”城市形象标志和吉祥物等你投稿

   2023-05-09 520
核心提示:01收集方法和时间经过社会征集、专家评估论证、网络投票、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评选出最能体现吴江区城市文化特色的形象标识和城市形象吉祥物方案。(二)“魅力吴江”城市吉祥物:1.创作要求:应征作品要抓住城市识别的关键,围绕吴江历史文化、地域环境。

3月14日,韶关市武江区委宣传部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擦亮“魅力武江”城市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武江品牌形象和城市品位,助力韶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现面向社会征集“魅力武江”城市形象标识及吉祥物。

01收集方法和时间

经过社会征集、专家评估论证、网络投票、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评选出最能体现吴江区城市文化特色的形象标识和城市形象吉祥物方案。

作品征集时间:2022年3月15日-4月15日。

02收集范围

关心吴江城市建设管理、公共服务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和团体均可参加本次征集。

03收集要求

作品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保证作品的原创性、独特性和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坚持创新理念和思路,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它必须不与其他城市标志雷同,具有跨媒介、跨载体传播的普遍价值。具体要求如下:

(一)“魅力吴江”城市标志:

1.创作要求:应充分体现吴江区的形象定位,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文化内涵和城市特色,辨识度高。注重吴江城市形象的规划设计,构图新颖、简洁明快,突出时代特色。充分展示吴江区广大干部群众昂扬向上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吴江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体现文明和谐、诚信友善、宜居宜商宜游的美好形象。

2.适用范围:标志应适用于各类广告媒体,易于被社会接受和传播,具有震撼力和感染力。作为“魅力乌江”的记忆符号,可广泛用于各类公益宣传。

3.格式要求:要求JPEG图片和设计稿件,稿件格式以EPS、AI、CDR矢量分层文件为主。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颜色模式为CMYK(RGB),作品配有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二)“魅力吴江”城市吉祥物:

1.创作要求:应征作品要抓住城市识别的关键,围绕吴江历史文化、地域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所蕴含的特色和内涵,塑造城市独特、鲜明、深刻的个性特征。它具有很强的识别性、吸引力和亲和力,色彩鲜艳,表现出活泼可爱、亲切热情、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能被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年龄的人广泛认同。在城市景观、节庆会展活动、旅游文创产品、形象衍生等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延展性。每一个收集吉祥物的形象都要起一个名字;如果是一组图像,要标注图像之间的角色关系。

2.适用范围:具有视觉感染力和艺术感染力,作品名称恰当、朗朗上口,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大小清晰展示,便于制作、携带和保存,适用于纪念品、工艺品、印刷品等衍生品的制作。

3.设计要求:设计名称、设计说明(图案尺寸、比例、颜色、制作材料等。)、核心设计图案(必要时包括前、前、后)和延伸设计图案(如传单、门票、办公用品等。).设计说明充分表达了设计理念和创作理念及特点。

04激励措施

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成果,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魅力吴江”城市形象标识设计作品设置4个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金500元,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名就业奖,奖金1500元;“魅力吴江”城市形象吉祥物设计作品设4个入围奖,每个奖项奖金500元,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就业奖1名,奖金1500元。以组织、机构名义申请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和机构法定代表人领取奖金,具体分配协商解决。

05提交方法

1.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sgwjcwb@163.com,电话号码是0751-8777956。

2.邮件标题格式为“魅力吴江”城市LOGO或“魅力吴江”城市形象吉祥物。

3.投稿者应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06其他事项

1.提交的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没有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引起的争议,由作者负责。该要求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如侵犯他人版权,因相同或近似标志引起诉讼,或无法进行商标注册,由设计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主办方根据公告标准兑现奖品后,拥有入选(附)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出版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出版、应用、提炼、宣传,并申请商标注册。

3.可以单独提交“魅力吴江”城市标识或“魅力吴江”城市形象吉祥物,也可以两个作品一起提交。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和参与费,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收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提交应征方案等费用由应征人承担。

5.参加“魅力吴江”城市形象标识和吉祥物设计征集的提交者,视为同意上述所有声明。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韶关市武江区委宣传部所有。“魅力吴江”城市形象标识和城市形象吉祥物设计一经采用,最终著作权归吴江区人民政府,设计者不再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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