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宣传品(礼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投标条件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宣传品(礼品)采购项目已获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0万元。招标人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之一:
(001)宣传资料(赠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宣传资料(赠品)投标人资质和能力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经营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责令停业、破产,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集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 00至2021年10月27日17: 00。
采集方式:现场采集。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稿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 30。
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
不及物动词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 30。
七。其他人
(1)投标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至11: 30,下午2: 30至5: 00(北京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原件);
(5)投标人可出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式承诺(原件);
(二)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以500元(人民币-元,现金支付)/手的价格出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