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选聘企业债券律师事务所第二轮竞争性谈判公告。
1.购买条件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办的《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二轮选聘公司债券律师事务所》获批,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这个项目可以谈判了。受招标人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述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选聘第二轮公司债券律师事务所。
2.2项目概述:
(1)发行人:昆明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
(3)债务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以招股说明书中的期限为准);
(4)承销方式:余额承销
(5)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包括回售债券)、项目建设、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等。
(6)审批机关: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2.3谈判范围:为公司选聘第二轮公司债券律师事务所,根据委托人和主承销商的意见出具发行法律意见书,处理申报和发行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配合完成第二轮公司债券融资。
2.4服务周期:客户在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后5个日历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和要求,并满足业主的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的资格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省级以上司法部门认可的执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年审;
3.2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承担过至少3项(含3项)发债法律履约(含国家发改委、证监会、银行间交易协会审核并出具的项目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或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3.3人员要求: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应为完成3起及以上成功法律服务案件(含3起)的保税律师;
3.4财务要求:有最近三年(2018 -2020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指定的律师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有意参加者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3: 30至17: 00(北京时间,下同)凭公司介绍信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4.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价格为6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服务。
5.提交响应文件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14: 00。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