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新安县中医院洁净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新安县中医院
投资金额:46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JSXSD-CG-003
2.项目名称:新安中医医院洁净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460000.00元。
6.采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1)购买内容:本次购买包含1个套餐。本工程为新安县中医院洁净工程。(详见咨询文件)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机构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收益表。非企业单位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3)供应商应提供自2021年1月起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视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
(4)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法:1。上述文件需要一份原件和一套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要留原件)。所有副本必须清晰完整。投标申请人应复印并加盖变更、延期等相关文件。资料不全、不清楚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11月3日15: 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