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华夏银行太原分行龙城1号新办公楼安保工程投标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投标条件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华夏银行太原分行龙城一号新办公楼安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银行自筹资金,项目投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迁至太原市龙城街龙城1号新址。A座15-22层新办公楼建筑面积(合同面积)为15,815.44平方米,其中分行行政办公楼15-22层,面积为15,115.44平方米。分行营业部,大楼一楼700平米。投标人计划在上述区域安装安全监控设施。
2.2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包括:监控中心、音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含单向通信)、入侵报警系统、智能安全用电系统、视频结构化AI智能分析系统、手机NFC+人脸巡更系统、智能楼宇安防管理系统等。]的这个项目。
设备采购主要包括招标人在清单中未注明的辅助材料和设备。以下设备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将由招标人直接采购,但中标人将负责安装。包括:录像机、摄像机、硬盘及集中存储设备、门禁系统、网络交换机、拾音器、IP网络对讲设备(对讲主机、面板、寻呼麦克风)、安防管理平台软件、拼接屏、智能电源设备。
2.3项目编号:BHZB-2021-TY/1023
2.4工程名称:华夏银行太原分行龙城1号新办公楼安保工程
2.5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龙城1号A座
2.6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
2.7质量要求:符合最新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注册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安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在类似金融机构的类似项目中有丰富的业绩,并提供至少两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应包括设计(如有)、设备采购、安装和施工);
3.4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级),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金融机构监控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3.5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册员工;
3.6投标人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7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邀请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9: 00-12: 00、14: 00-17: 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人授权代表的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三)营业执照复印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5)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6)体系认证证书;(7)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项要求的网站截图及相关说明;(8)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9)投标人近5年由同类金融机构承担过同类型的类似项目,并提供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10)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请电话联系投标人,索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