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宁医院2021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QC0302
2.项目名称:深圳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要求:
名称、数量、序列号单位、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备注
1.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服务项目取消原食堂工作人员补偿费1910358元,由食堂经营承包商承担,按月分摊,共6年。现在已经三年了,剩余三年共计955179元,由中标人按月分摊,每月费用26532.75元。3年费用由中标人在进场前一次性支付。如后续变更公司,由中标人下次支付。行业:
餐饮业
7.合同履行期限:第一个合同期为1年。这个项目是一个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政府-政府采购及履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只允许总公司或分公司投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应提供由总公司或其上级公司出具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该授权书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愿意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和履约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留存备查;
2.执行政府-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政府采购活动(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督、测试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政府间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书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及信用服务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政府采购、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经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方法:
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附件下载);(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
3.价格:人民币-600元,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10: 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