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灯草沟二队建筑工程投标。
一、投标条件
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灯草沟二队电气配套项目已获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该项目使用国有资金398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目前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电力土建新建电力排气管845m(12孔φ167x8 pvc-C管+2孔107x7pvc-U梅花管):电信土建新建弱电排气管810m孔φ110 x2(7孔)pvc管带蜂窝排气管+1孔格栅排气管)φ110 x2(4孔)pvc管):路灯施工新建路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之一:
(001)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灯草沟二队电气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灯草沟二队电气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注册企业;
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司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一致;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项目负责人:
8.区外中标施工企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融合平台,按照2018年4月24日新疆桥西尔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关于推进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10.“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竞买人的,将被拒绝;
不允许该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集时间:2021年10月27日10: 30至2021年11月8日15: 00。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稿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15: 30。
不及物动词开标时间:2021年11月8日15: 30。
请电话联系投标人,索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