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薛通讯员穗
5月11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了2021年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拟评价结果,共有2710家企业纳入评价范围。从拟评价结果看,与2020年相比,参评企业数量增加39.33%,红牌企业数量减少8.05%,黄牌企业数量减少57.79%,蓝牌企业数量增加82.76%,绿卡企业数量增加48.72%,未评级企业数量减少43.32%,广州企业环境信用状况明显改善。
据悉,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纳入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2710家企业参与评价,同比增长39.33%。
据了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环境管理方式。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本次评价遵循“应评尽评”的原则,共确定2710家企业纳入2021年广州市环境信用评价,其中重点排污单位470家(占比17.34%),自愿参与评价的企业131家。从拟评估结果来看,2021年参与企业数量将比2020年增长39.33%。
树立激励守信、惩罚失信的鲜明导向。
根据《办法》规定,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境诚信企业、环境良好企业、环境警示企业、环境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用绿卡、蓝卡、黄牌、红牌标示。
对于环境诚信企业(绿卡),将采取激励措施,优先给予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财政补贴,优先设立环保科技项目,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保险机构给予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将鼓励和引导环保良好(蓝牌)的企业积极开展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活动,持续改善环境行为。
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将实行严格管理,采取约束性措施,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严格审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贷款条件,保险机构适度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对环保不力(红牌)的企业,将采取惩戒措施,增加执法监管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
广州市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拟评价结果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26日。公示期满,最终评价结果确定后,生态环境部将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市发展改革部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 并提交至企业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共同提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水平。
编辑|魏丽媛
校对|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