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即墨市华联热镀锌厂因未依法审批开工建设,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2022年3月2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即墨市华联热镀锌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设备于2021年2月扩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即墨市华联热镀锌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即墨市华联热镀锌厂处以罚款686958元。(王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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