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获悉,2023年1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杭州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新能源汽车,《意见》提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物流园区(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推进物流包装减量化和循环化,大幅提升绿色包装水平。鼓励物流运输行业车辆清洗,围绕新能源货车充换电需求优化布局,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
原文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杭州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物流标杆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物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为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1.建设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推进物流枢纽体系建设。优化全球物流设施网络布局,加强物流园区和产业布局统筹,强化城市周边物流枢纽布局,拓展我市西部城乡物流枢纽节点。提高物流枢纽水平,积极建设国家物流枢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牵头单位列在前面,下同]
(2)加强物流与交通设施的连接。推进和完善空港物流园、江东物流园、萧山白露塘陆港等主要物流枢纽周边集疏运道路和铁路干线建设,新建和改建仓储设施,增强物流辐射能力。加快萧山机场东货运区规划建设,完善机场物流设施体系,实现机场、铁路、公路运输“三网合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杭州机场公司、杭州铁路办、萧山区、钱塘区政府)
(3)完善社区物流设施。推进物流服务设施和社区生活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布局建设“一点多功能”社区物流公共配送服务网点,加强邮政、快递、电商配送等资源整合,提高社区配送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邮政局)
2.强化智慧物流品牌
(四)建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萧山机场完善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功能,加快航空物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打通航空物流信息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李哲电子物流”试点应用,推进“一单到底”应用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
(5)支持物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物流企业“上云、用数据、赋能智能”,实现新一代信息化应用场景。鼓励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加大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更新力度,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培育一批数字智能创新示范试点企业和园区,给予适当奖励和补贴,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推动物流装备智能化发展。支持物流装备制造专业化、智能化发展。支持智能物流立体高标准仓库建设,推广自动分拣机器人、无人车等智能装备。推动城市物流车辆智能化发展,支持北斗导航、5G等技术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7)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物流园区(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推进物流包装减量化和循环化,大幅提升绿色包装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邮政局)鼓励物流运输行业车辆清洗,围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优化布局,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屋顶、停车场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建立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强化航空物流品牌
(8)支持航空物流发展。加快资源整合联动,推进航空物流智能化转型,做大做强航空物流产业。支持萧山机场提升口岸资质,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培育发展生鲜冷链和进口药品。支持萧山机场创新货物安检和海关监管模式。推广机场远程货站和城市货站的集疏运模式。(责任单位:杭州空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杭州机场公司、萧山机场海关)
(9)支持发展国际航线。提升萧山机场货运能力,争取第五、七航权业务,对经营国际全货运定期航线的航空公司给予财政奖励和补贴,争取省级航空口岸国际航线奖励资金。加强与全球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的联系,拓展全球货运航线网络。支持引进世界级货运航空公司、国际知名航空物流集成商和国际物流货代企业落户,培育发展国际航运服务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杭州空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杭州机场公司、市财政局、市招商局)
4.强化快递物流品牌
(十)支持快递全产业链发展和创新应用。推动快递企业提质增效,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提高快递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的吸引力。支持无人机(车辆)配送场景应用,推动无人配送率先商用。支持探索轨道交通夜间配送模式。(责任单位:市邮政局、市招商局、市交通局)
(十一)打造农村快递物流特色模式。推进桐庐县农村快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推进桐庐快递科技小镇创建和“快递之乡”建设。加强农村末端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发展“客货一体化”、“集疏运”等共同配送模式,加快农村配送物流体系建设。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培育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经营模式。(责任单位:市邮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市国资委、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市政府)
(十二)促进快递业协调发展。提高快递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鼓励快递企业入驻各类产业园区和专业市场,促进快递业、制造业和商贸业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邮政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5.构建一体化供应链体系。
(十三)支持物流企业发展一体化供应链服务。支持综合物流服务商发展,鼓励物流企业积极拓展采购、供应、仓储、运输、配送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支持创新综合供应链服务,鼓励物流企业拓展业务,延伸生活电商、品牌推广、潮流管家等综合供应链服务制造。鼓励探索业态复杂、功能集成、服务高效的一体化数字化智能供应链创新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十四)发展制造业集成供应链服务。鼓励制造链主体企业从单一制造向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一体化供应链服务拓展。探索“智慧工厂+智慧物流”模式,加强与各上下游品牌、制造商、服务商的合作,培育一批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6.构建多式联运物流体系
(十五)推进物流枢纽连锁化。以萧山机场“空铁”联运、萧山白露塘“铁、陆、水”联运为重点,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连锁补班,建设机场、港口国际联运枢纽,连接长三角陆港联运枢纽。支持与国内外基础设施、规则、标准和服务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和完善一体化综合货运运营机制。支持探索低空通航、城轨货运等城市立体物流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十六)鼓励发展海铁联运。降低物流运输成本,研究鼓励物流企业开展杭州至宁波舟山港、上海洋山港“海铁联运”业务,推进杭州货物“路铁联运”。城市。提高下沙港、萧山白露塘陆港集装箱运输、仓储、装卸能力和效率,支持铁路货运站开发建设综合物流中心,充分发挥海铁联运规模效应,促进海铁联运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杭州铁路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七)鼓励发展海江运输。加快排沙作业区建设,加大智能作业区等规划作业区推广力度,提高运河二线通行能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研究鼓励物流企业在杭州港范围内从事水路运输和装卸业务,引导内河航运和内河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增加运力,提高集装箱吞吐量,发展海江联运,稳步提高水运比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物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十八)提高城市应急能力。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应急物资中转站,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中转和配送体系。确保应急物资供应畅通和应急物流车辆进出道路口岸、物流枢纽、社区等区域的便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推动生命保障、抢险救灾、公安等应急物资供需双方与卫生、能源及相关运输企业签订应急物流保障协议,确保应急物资安全。为了常宝。(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九)推进机动车交通便利化。合理规划城市货运走廊,全面推广杭州货运导航系统应用,促进小型物流车辆便利化。优化高峰时段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统筹规划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提高货车通行便利性,增强重要物资配送运输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八、推进冷链物流示范。
(20)一是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立冷链物流示范园区,完善挂牌管理机制。支持冷链基础设施投资和改造项目,加强银企合作和杭州物流公司转移,支持重点冷链项目多渠道融资。保证重点恒温仓、冷库的实际用电需求处于有序用电状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
(二十一)支持冷链发展模式创新。积极推广“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销售终端”等冷链物流新模式。支持冷链物流全链条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加强冷库和冷链运输车辆温湿度数据监控,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局、市交通局)
(二十二)补齐农产品供应冷链设施短板。加快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保鲜库、移动冷库建设,率先补齐“第一公里”冷链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连锁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销售网点建设,完善终端销售冷链配套设施,增强“最后一公里”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政府]
九、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
(二十三)引进龙头物流企业。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支持壮大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培养一批有特色、有特长的物流领军人才。对评选出的年度全国物流企业50强,经审核,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晋升5A级、4A级、3A级物流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两个档次差价奖励升级;对于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物流标杆企业, 市财政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和200万元。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以上激励政策按照“只高不低”和“三年内不得重复激励”的原则执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四)拓展平台物流企业。支持平台型物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平台型企业推动中小微物流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引导网络货运企业创新发展,集聚整合货源、物流等物流资源。运输能力和仓储能力,提高物流运输的组织化和规模化。(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二十五)支持“专、精、新”物流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技术、装备制造等物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创新型“小巨人”企业,引导主链企业和物流企业将符合需求的“专精创新型”企业纳入企业供应链上下游合作网络,构建产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
(二十六)推进物流标准化发展。推进物流标准化研究和推广,支持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物流行业各类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对牵头制定和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协会或企业及杭州物流公司进行转让,相关成果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或备案后,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X.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二十七)加强土地要素保护。加强全市物流用地统筹规划,推进物流专项规划实施。对符合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或项目,要充分保证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企业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库和现有土地资源建设符合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研究制定现代物流业“规范用地”工作指南,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评价指标,引导企业集约节约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自有工业或仓储用地的利用率和容积率, 并用于仓储、配送、中转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增加地价。[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二十八)强化金融支持。本市现代服务业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政府产业基金加大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物流企业财产、货运损失、民事责任等领域的综合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十九)加强人才保障。加大对现代物流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考虑物流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人才岗位、能力、绩效、薪酬等因素,探索建立现代物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人才分级评价。加强现代物流技术人才培养,支持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院校建设。保障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物流从业人员在工资待遇、工伤保险、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交通局、市邮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三十)强化机制保障。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统筹规划,优化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鼓励市、县(市)物流工作先进个人。支持物流行业协会专业化发展,鼓励企业搭建交流平台,更好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市、区县(市)国有平台企业可以参与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重点物流枢纽(园区)与周边城市统一规划布局,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对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运行情况的调查, 建立健全本市现代物流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公布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
本意见自2023年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3日。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3日
(此作品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