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17日消息,经黑龙江省委批准,近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中共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委员、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查,张恩亮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抗拒组织审查,痴迷官员,跑官买官,被骗,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购买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钱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 贪污挪用公款,在工作调整、工程承揽、项目资金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
张恩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为官不为,不信马列信鬼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卖官鬻爵,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当官不便宜,对政府有好处。它想当官想发财,侵占巨额国有财产,与不法商人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权钱交易,道德败坏,严重损害了你所工作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 贿赂和挪用公款。他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他的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该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行为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议、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恩亮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开除公职;收缴其非法所得; 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