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产评估公司怎么注册?人事怎么处理?
资产评估公司资质审批条件:广义的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的一切行为,包括内部的报酬评估和会计报告评估。狭义的资产评估是在产权变动、资产流动、企业重组等一定行为下,对资产的评估和估计。
二。办理资产评估公司的条件:
(一)设立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符合下列条件:
1.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必须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无不良记录;
2.3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有8名以上专业人员,且结构合理;
4.书面合伙协议;
5.合伙人实际投资总额在10万元以上;
6.机构名称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7.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2个以上投资者。出资人必须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无不良记录;
2.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专业人员12人以上,且结构合理;
4.公司章程;
5.注册资本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6.机构名称符合要求;
7.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和财务咨询公司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条件:
1、由自然人出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2.机构合伙人或者发起人中必须有一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且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3.在机构内设立专职资产评估部门,配备3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和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4.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固定办公场所;
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供的材料:申请资产评估资格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1、资产评估资格申请书;
2.合伙人协议或公司章程;
3.合伙人和投资者简历;
4.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职人员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6.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
7.办公场所证明;
8.新设立的公司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设立的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