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补贴的通知

   2023-08-24 180
核心提示:3.声明的内容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将帮助载体内的科技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包括:1、为疫情期间企业维持生产或复工提供资金、人员、技术支持等方面保障的费用。特别补贴通知各区科技部门及相关单位:为落实《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振兴行动计划》(沪科发〔2022〕5号)和《关于实施科技助企专项行动的通知》(沪科发〔2022〕9号)的有关要求,上海市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补助工作。,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帮助载体内的科技型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并取得一定成效

关于组织2022年

技术创新和创业的载体

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

特别补贴通知

各区科技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振兴行动计划》(沪科发〔2022〕5号)和《关于实施科技助企专项行动的通知》(沪科发〔2022〕9号)的有关要求,上海市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

2022年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结果合格(如C)及以上,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2.申报条件

科技创新创业的各类载体利用自身的资金、技术、供应链、产业链等资源优势,开展疫情防控、数字化转型、供应链建设、应用场景建设等。,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帮助载体内的科技型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并取得一定成效。

3.声明的内容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将帮助载体内的科技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包括:

1、为疫情期间企业维持生产或复工提供资金、人员、技术支持等方面保障的费用;

2、独立或合作建设专业在线服务平台或工具,开展线上线下资源共享和服务的费用;

3、组织线上线下培训、论坛、路演等活动;

4.协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的其他费用;

5.本次补贴不包括入驻企业的载体装修费、物业费、人员管理费、租金减免等。

4.申报要求

1、已获得市或区财政补助的项目费用,不得重复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完整,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制作。原则上,它们应该是原件的扫描件。如需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3.申请人应当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做出承诺。

5.申报方法

1.采用网上申报,不发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六种评估方法

载体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种支持方法

采取后补助的形式,给予每个载体一定比例的补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最高50万元。

八成绩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公布拟支持的载体名单,并接受公众异议。

咨询电话号码

服务热线:

021-12345

(座机)

(手机)

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2022年,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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