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韶关市质量强市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积极加快质量强市建设,韶关市先后出台了《韶关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关制造业质量引领者认定管理实施方案》、《加快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相应的奖金,被认定为质量领袖的企业还可以在品牌形象和企业宣传中展示制造业质量领袖的标识,在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等公共项目中,还会推荐优先使用韶关市质量领袖认定企业产品。
根据有关规定,投资技术改造设备进一步升级增效的工业企业,可以申请省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后奖,获得省级财政支持。韶关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向南方+记者介绍了本次申报的具体流程:可以概括为两步。
一是企业需先完成备案证明中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或已完成主要建设内容且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最大误差范围不超过20%的项目,可申请竣工评估;固定资产投资变化超过20%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可在办理变更手续后满足竣工条件,再申请竣工评估。申请竣工评估后,专家组将进行竣工评估。 并根据备案证明的详细信息核对项目的设备和土建投资,判断是否达到竣工标准。通过项目竣工评估是申请技改项目入库的前提条件。
二、项目顺利完成后,根据省工信厅每年下发的文件,准备申报项目入库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工信局。进一步,专家组将赴企业现场核查,根据设备类型、购置时间等信息,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设备免税总额作为奖励基数。之后市工信局根据这些信息填报项目,省工信局确定最终奖励比例后计算实际奖励金额,次年按程序发放资金。
此外,相关负责人还提醒企业相关人员特别注意:企业申报此类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时,不得存在同一设备重复申报其他省级资金的情况;按规定必须纳入统计的项目;韶关企业项目总投资需在500万元以上,其中合格设备采购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具体设备购置时间以发票为准,时间范围以省工信厅每年下发的技改项目入库通知文件为准。
[全媒体记者]唐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