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点新闻台州市近日发布危化品企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十条提示”,督促全市危化品(化工)企业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至10月30日严格落实以下提示,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危化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严格宣布承诺。每天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分析,将隐患排查治理、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检修维护、开停工等特殊作业纳入日常公告承诺,每天10点前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进行公告承诺。
严格的生产控制。统筹安排生产活动。禁止启动或停止工厂或进行重大工艺调整。禁止安排急、难、险、重的生产任务,禁止新、改、扩建项目试运行。严格执行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工艺指标,严防超温、超压和管道超速运行。
严格的特种作战。所有特殊作业均应纳入重大事件报告,按最高级别履行审批程序,并至少提前一天向当地应急部门报告。原则上不允许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查维修、开停车等高风险作业。企业因安全等原因确需开展作业的,当地应急部门应当安排监督人员和专家进行现场监督,并安排消防站提供现场火灾监控。
加强关键岗位管理。关键岗位和岗位应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关键岗位的绝对安全。
加强关断装置的安全控制。长期停产停业关闭企业,要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对于停产的生产装置和物料储存装置,应保持安全设施、设备和在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实时监控和24小时安全检查制度。
重大危险源的严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前期重大危险源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组织一次“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技术负责人要在国庆节前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确保隐患摸底、措施落实到人、整改彻底;作业负责人应当每周至少组织两次安全隐患排查,并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报告。
加强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双防”机制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点装置、储存设施、室外作业和重点操作岗位的巡查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禁超指标运行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
强化隐患整改闭环。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闭环整改;对到期难以整改的隐患或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设备设施,并采取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前期省市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将停止整改。整改期限过长无法完成的,应当落实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市(区)应急局批准。
严格执行任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不得离开企业所在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提前向市(区)应急局和化工园区(集中)区报告。
严格的应急管理。组织实际应急演练(10月15日前不少于一次),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作业人员熟悉应急处理职责、程序和措施;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尽快报告。
编辑: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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