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告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侵害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市场公平竞争秩序。7日下午,自贡市工商局、自贡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贡市卫计委、自贡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贡市文光新局、自贡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分行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会议总结了去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重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
典型案例1:
自贡某商业地产企业因承诺宣传“10万元赚34.1万元”被罚款
此前,工商部门在网络巡查时发现,自贡某网站发布了某企业“投资10万赚34.1万”的广告,但对于“投资10万赚34.1万”的广告语并未给出明确解释。经查,当事人与某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作协议,委托该公司在某网站推广其商业地产项目。
该广告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承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招商等具有预期投资回报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风险责任作出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第一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证收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10日内在网站相同位置发布更正后的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典型案例2:
在宣传语言中使用“专业能力最强的导师”的民办教育咨询机构得到了整改。
2018年2月,自贡高新区工商局惠东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春华路的一家民办教育咨询机构散发的宣传册上,其广告用语使用了“最专业的家教”、“多年来行业最佳品牌”、“最佳教学效果的保证”等绝对化用语。怀疑涉嫌虚假宣传,希望工商部门查处。
接报后,惠东工商所立即展开调查,并于3月1日联合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涉嫌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进货查验无记录、食品样品无记录等诸多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向该民办教育咨询机构送达了《询问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经营活动,限期整改。
严厉打击
自贡全力整治违法广告行为。
据了解,2017年,自贡市工商局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保护老年消费者,发展保健品,监测广告16675条,责令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195条,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112起,收缴违法传单16500余张,进行行政约谈13次,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自贡市工商局局长余忠表示,2018年,自贡将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低俗不良广告、非法集资、收藏品、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封面新闻记者曹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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