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杭州
杭州
杭州将对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
上城区新认定(新引进)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60万元补贴。
拱墅区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区给予最高40万元的补贴。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西湖区对首次认定并通过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60万元;对每个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滨江区将对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通过认证的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年租金补贴。
钱塘区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其中新认定或引进当年奖励3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后奖励30万元)。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两年给予租赁自用营业用房10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次年起连续两年按企业形成的面积贡献额奖励50%。
临平区对申请国家认定为高水平企业并通过省级评审(含复评)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已认定为高水平企业的企业给予40万元资助(不含复评)。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60万元。
余杭区对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含国防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首次申报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含国防科技企业),通过省级评审给予20万元补贴,最终认定后给予4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含国防科技企业)奖励20万元。
萧山区给予15万元,申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省级评审(含复评);首次对国家高标准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给予30万元的认定补助。对从区外引进的高新技术国家给予30万元。
萧山开发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临安区对申报“高国标”并通过省级评审(含复评)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经认定为“国高”(不含再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资助的基础上,再奖励40万元。对新引进的条例下高新技术企业奖励60万元(上限),对条例下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下限);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限额的,奖励10万元。
对提交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富阳区给予20万元资助;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规范企业在此基础上增加20万元(以在库年度统计报表企业认定为准);新引进的“国高”备案后奖励50万元。
淳安县对新申报“高国标”并通过省级考核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被认定为“全国高”(不含再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规模以上企业奖励4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25万元。重新认定“国高”补贴10万元。
桐庐县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评审(含复评)者奖励20万元;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奖励40万元(条例内企业一次性奖励,条例内企业按首次认定和再认定各奖励50%)。对县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奖励15万元,一年内拿出规定的,奖励15万元。
建德市对申请“国家高企”认证并通过省级评审(含复评)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被认定为“国高”(不含再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奖励40万元。
金华市
金华
金华市对每家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级规定的,在享受小升级政策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且有效期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对婺城区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政策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区且有效期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金东区对每家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级规定的,在享受小升级政策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区且有效期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兰溪市每新认定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级规定的,在享受小升级政策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且有效期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东阳市每新认定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级规定的,在享受已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且有效期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小升级”政策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每家奖励40万元。
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义乌市“四上”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其他企业给予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奖励的一半。
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永康市将奖励40万元。
浦江县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和20万元,条例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半奖励。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县,并在我县申报纳税,有效期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武义县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和15万元。
磐安县将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级规定的,在享受小规模升级政策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
03宁波市
宁波
宁波将对首次通过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政策扶持年度内整体迁入我市并确认证书资格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首次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海曙区对新认定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企业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15万元;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奖励10万元;重新认定并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所属行业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从区外迁入我区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R&D投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给予20万元补贴; 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15万元补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补贴。我区建立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首次认定为仓储企业的企业,每家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江北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通过初审的企业,镇海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科技企业,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10万元。对在政策扶持年度内整体迁入我区并确认证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首次通过认定,给予10万元奖励。
北仑区对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第二次成功申报奖励10万元。
鄞州区1。通过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首次通过认证的,市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新核定的,市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数据库的企业(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规模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再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被纳入国家经济统计“四上”企业数据库, 并由市级额外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3、首次通过鉴定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高于1亿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再次通过认证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高于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15万元。
对通过认定首次迁入奉化地区并确认有效证书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奉化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列入区高新企业种苗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其中入库当年给予3万元,培育期高新企业认定的种苗企业给予7万元。
余姚市将对首次入库的企业奖励5万元。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宁波政策给予奖励。
慈溪市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上级按照《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经市科技局确认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在培育期内可额外申请最高5万元的创新券,用于支付符合创新券使用范围的科技中介服务等相关费用。
宁海县将对通过网上初审者奖励5万元。
对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象山县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宁波高新区对新认定和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通过再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04温州市
温州
新认定温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鹿城区对首次通过鹿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查并报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新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上级政策奖励外,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龙湾区按市级执行,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瓯海区对首次通过瓯海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核并报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25万元和20万元。
洞头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
乐清市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属于监管企业的,给予20万奖励;属于条例规定的企业,先奖励10万元。3年后达到规定的企业,奖励剩余10万元。如果失败,就不会判给剩余的1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瑞安市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证过了10万。
龙岗市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对连续认定的企业奖励15万元,对中断后再次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永嘉县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经评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
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文成县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县外引进(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落户3年内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平阳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条例上的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贴;非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参照重新认定补贴标准。
泰顺县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苍南县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
绍兴市
绍兴
新认定的绍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新认定的绍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新认定的绍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绍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
越城区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再认定奖励一半。
柯桥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重新认可的一半奖励。
上虞区年度首次奖励40万元,年度首次奖励30万元,非首次奖励20万元,非首次奖励15万元。
诸暨市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对条例下企业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企业奖励50%。对有效期内的条例项下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的,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嵊州市对当年按规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40万元和3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减半;对有效期内的条例项下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的,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新昌县对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中断后再次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湖州市
湖州
湖州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30万元(市、区各占50%);再次通过认证的,每户奖励5万元。
南浔区对第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作为市区联动奖励。
吴兴区首次认定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15万元,新认定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安吉县将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5万元。
长兴县首次和再次对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5万元。
德清县对首次进入全省高新技术企业100强的,奖励40万元。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其中三年复评后给予10万元。
南太湖新区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5万元。对当年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07嘉兴市
嘉兴
嘉兴市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南湖区给予20万元作为市区联动奖励。
秀洲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平湖市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引进(迁入)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政策。
海宁已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R&D费用增长20%的高新技术企业,按R&D费用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桐乡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3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奖励5万元。
嘉善县对纳入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40万元资助;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海盐县将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人员奖励10万元。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嘉兴经济开发区,在市区联动补贴20万元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再奖励10万元。从区外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同等待遇(审核)。
08衢州市
杭州
对衢州市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针对R&D投资);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R&D投资)。
柯城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
曲江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通过复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江山市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贴。
对龙游县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常山县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奖励5万元。
开化县将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09泰州市
台州
台州新认定家庭每户奖励40万元,新认定家庭每户奖励20万元。
椒江区新认定家庭每户奖励40万元,新认定家庭每户奖励20万元。
黄岩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奖励10万元;对从区外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查,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奖励10万元。
路桥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
对自行整理申报材料并首次通过高认证(凭批准文件)的企业,临海市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温岭市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20万元;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认证的,奖励10万元。
玉环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经市认定办推荐上报但未获认定的奖励5万元。
天台县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者奖励30万元。
仙居县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对新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三门县根据上年度平均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对A类企业(或全县纳税百强)、B类企业、C类企业分别奖励120万元、80万元、50万元。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认证的,奖励20万元。对新引进的县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按首次认定给予奖励。
台州湾新区对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
10丽水市
丽水
丽水市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40万元和10万元,并将市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莲都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和10万元,区外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视同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静宁县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40万元和10万元。县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松阳县首次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10万元)。
遂昌县获国家创新型企业100万元,首次获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30万元,再次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
缙云县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奖励10万元。
清苑县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和15万元。县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云和县对首次认定、连续认定和中断后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青田县,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龙泉市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和20万元,对市外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11舟山市
舟山
舟山市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每新认定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对定海区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奖励3万元,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
普陀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当年当地实际综合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万元;每个重新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
岱山县在新认定和再认定中,根据企业对当地的实际综合贡献,分别给予25-30万元和50-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嵊泗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每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