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孙睿)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8日宣布,青海省在全国率先推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青海省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办法》和《青海省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书》,标志着该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工作。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面对当前信用承诺的形式化,其以严谨的态度准确定位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的范围,即将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交给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规定事项之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监管“灰色地带”交给信用承诺,进一步丰富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监管工具箱。同时,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一权威公示平台,将企业信用承诺书和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信用承诺行为归集到企业名下并予以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食品安全不能单靠监管部门,应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参与这项工作。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企业履行信用承诺,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约束企业失信行为。同时,企业违反信用承诺行为也被纳入青海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同时,针对各地缺乏约束手段或软约束手段导致信用承诺制度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痛点,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规定了信用约束措施,让失信企业付出代价。通过监督检查企业信用承诺的履行情况,对违反信用承诺的企业进行信用约束,让失信企业感受到信用承诺的分量。对于能够改正错误的企业,也提供信用修复渠道。信用约束到期后,他们将停止公示相关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不再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青海省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办法》的规定,履行信用承诺满两年的企业,可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容差受理”等便利服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减少抽查频次等信用激励,引导企业履行承诺、诚信经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