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5万KM低压线缆及防火环保清洁线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5-08 460
核心提示: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氯乙烯和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中提出。

江西盛华电缆电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5万公里/年低压电缆及消防洁净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我们的答复通知如下:

一、项目审批意见及基本信息

(一)项目审批意见。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的允许类。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205-360699-04-01-285194),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后,项目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是可以减缓和控制的。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开发区金田路7号(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6° 59′42.799″,北纬28° 12′47.565″),租赁江西东成铜业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建设,租赁面积约7000平方米。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江西东成铜业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一楼租赁生产车间;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等环保项目;化粪池、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设施均依托江西东成铜业有限公司现有设施。 该项目以采购的PVC电缆料、硅烷交联绝缘料、铜线、铝线、绝缘胶带、无纺布、填充绳(条)为原辅材料,通过拉丝、退火、绞合、绝缘挤出、绞合、成缆、护套挤出、交联、包装、质检、入库生产低压电缆。经过拉丝、退火、绞合、绕包、绝缘挤出、绞合、成缆、绕包、护套挤出、交联、包装、质检、入库,形成年产25000公里低压电缆和年产25000公里耐火环保清洁电缆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设计、施工和招标文件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

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污水分流、雨污分流、污水回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应满足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排入新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绝缘挤出废气、护套挤出废气和交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甲烷总烃、氯乙烯和氯化氢。无组织废气包括绝缘挤压废气、护套挤压废气和退火油烟,这些废气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被捕获。本项目绝缘挤出废气和护套挤出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然后与密封交联废气一起采用一套“碱吸收+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从23m高的排气管(DA001)排出。排放废气中TVOC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工业)》(DB36/1101.4-2019)表1的要求,HCl和氯乙烯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氯乙烯和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 厂界TVOC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行业)。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周围应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建设建筑物、医院、有常住户口的学校等敏感目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挤出机、绞线机、空压机、绕线机、拉丝机、成缆机、单板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和设施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在厂区内采取车间减震、消声、吸声、隔声、加强绿化等综合措施,可有效降低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周围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应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的ⅲ类标准范围内。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拉丝液、废吸收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劳动防护用品等危险废物,以及边角料、废金属污泥、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拉丝液、废吸收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边角料、废金属污泥、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定期出售,进行综合利用; 废弃劳动防护用品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项目一层生产车间东北角设有一个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区和一个8平方米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各种危险废物装在密封容器或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中,分区域堆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正案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

(5)环境风险的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为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危险废物暂存场设置了导流沟和收集池,地面和裙角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本项目涉及的安全问题应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6)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年产5万公里低压电缆及消防环保清洁电缆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中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CODcr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008吨/年,氨氮0.0008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3吨/年。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1)运营管理要求。公司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组织,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2)环保竣工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检查、监测和记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该项目只有在通过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环境保护要求

(1)项目变更要求。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中规定的建设内容。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批准5年以上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违法调查。经批准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日常环保监督。我局负责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三同时”实施期间的生态环境监管,对项目运营期间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将依法移交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鹰潭市高辛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

(此片自愿公开)

抄送: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鹰潭高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1月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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