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和倡导简约、绿色的消费时尚,防止商品过度包装反弹,震慑和打击蟹卡、蟹券经营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现将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和蟹卡、蟹券的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1.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宏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宏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九台食品经营部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
2022年9月6日,江津区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了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月饼与其他商品搭售的行为,违反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
经查,江津区九台食品经营部于2022年9月6日销售牛奶黄心盒装月饼,净含量400g/盒,售价为每盒98元。标称生产厂家为肇庆嘉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以水果礼盒销售上述盒装月饼,违反了《公告》。“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允许将月饼以礼盒的形式与其他产品混用。同时,当事人还将上述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混合,制作成新的月饼礼盒出售。礼盒中装有月饼和各种水果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的要求, “月饼不得与其他产品混合”,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9月6日,根据公告,江津区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将月饼搭售给其他产品的行为给予行政指导,责令其改正违反公告的销售行为。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将月饼与其他产品混放的行为。经审查,当事人已于2010年9月6日全部拆除相关礼盒。 并删除了水果礼盒卖盒装月饼的宣传。
三、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青云食品店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了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青云食品店将月饼与其他产品混合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
经查,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青云食品店于2022年8月31日销售一款规格名称为“见面时间”的月饼礼盒。礼盒上层是6个月饼,下层是2罐茶叶。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标注销售价格为398元/盒。当事人购买月饼、茶叶、包装盒,制作包装成礼盒对外销售,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食品、化妆品》第1号修正案“月饼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8月31日, 绍兴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2日审核,上述月饼礼盒包装已下架。
四、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乐清熊亮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熊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月饼包装成本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
经查,乐清市熊亮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8日生产销售月饼礼盒24套,采购礼盒包装费用25元/件。根据月饼的不同,最终销售价格从80元到150元不等。售价80-100元的月饼占售价的25%至31.25%,售价100-150元的月饼占售价的16.67%至25%,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订...除了与内容物直接接触的包装。售价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费用不得超过销售价格的15%”。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 构成了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当场将月饼下架。经9月5日审核,上述月饼礼盒已下架。
5.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华美达泰安东尊酒店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了纠正。
2022年8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对泰安东尊华美达酒店销售的月饼包装空置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进行了纠正。
经查,泰安东尊华美达酒店销售的规格为“合家欢月”的月饼,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净含量为600g/盒,销售价格为268元/盒,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现场抽样检测,并经有关方面确认,该规格月饼包装空隙率为55%,不符合国家标准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食品和化妆品》对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2022年8月26日,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审查,当事人已经改正了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6.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公司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了纠正。
2022年8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公司销售月饼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进行了纠正。
经查,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销售的标称“至尊燕窝月饼”的月饼礼盒,销售价格为538元,标称乐迪家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经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检测,上述月饼的包装空隙率为67%,不符合国家标准GB23350-2009《食品化妆品用限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商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已构成生产经营者不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3日,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9月8日复查后,有关方面已将存在过度包装问题的月饼下架。
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程诺叶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程诺叶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予以行政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前期开展的集中整治“蟹卡蟹券”专项工作中,北京程诺叶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现其官网销售大闸蟹礼品卡、大闸蟹礼盒,且其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有“送领导”的广告内容。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广告内容系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8.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阳澄湖谢颖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3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由,对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在项城市市场监管局前期开展的大闸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网店进行了抽查。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我随机购买了一份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羊城联合大闸蟹交割礼券”,价格为618元。礼券展示规格:“5.5公4母,数量:4公4母,共8个”。交换后,雄蟹平均重约4.08两,雌蟹平均重约2.77两。后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相城区市场监管局随机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一盒“羊城联合特大号8只现货大闸蟹鲜蟹礼盒”,标价458元。网页的名义规格是: “公蟹5.3对,母蟹3.8对,共4对,共8只”。换算后,雄蟹平均重量约为4.74对,雌蟹约为3.59对。按照客户网站上宣传的7%失水率,两次抽检结果中,大部分螃蟹都没有达到其宣称的重量,存在两次短重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当事人曾因类似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两次。综合以上因素,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党内较重处分。